:近年来,物流配送、环卫清扫、安防巡逻、移动零售、救援侦察等运营场景对低速无人车的需求日益旺盛,产业得到迅猛发展。本文概述了低速无人车应用现状及产业支持政策,梳理了有关标准,分析了现行低速无人车标准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基于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提出相关建议。
低速无人车通常是指应用场景相对简单固定,行驶速度较低的无人驾驶车辆,也称“低速无人驾驶系统”[1]。作为智能化、电动化、信息化等前沿技术的综合载体,低速无人车是未来智能交通与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下一代智能地面运载工具演变的基础,对我国智能交通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2]。
低速无人车作为一种新的产品形态,实现了对相关场景人力的补充或替代,可有效提升运营效率和减少相关成本,产业因此得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然而,低速无人车还存在行业顶层设计缺乏、产品属性不清晰、标准体系不完善、技术成熟度不高、应用局限度较大、基础设施和产业生态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商业应用。
伴随芯片、激光雷达、线控底盘等无人驾驶核心技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以及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的加速建设,低速无人驾驶在物流配送、环卫清扫、安防巡逻、移动零售、救援侦察等领域迎来商用落地,并向大规模应用发展。
随着快递业务量一直增长,末端配送的压力随之水涨船高,末端运力存在巨大缺口。无人配送车能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缓解末端配送压力,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在实现精细化运营的同时优化消费者体验,成为众多企业争相布局的领域。基于快递“最后一公里”和即时配送需求的增长,在无人物流领域服务正在成为现实,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持续向好。典型无人配送车如图1所示。
环卫行业清洁人员需求大、招工难、管理难,特别是人口红利的逐渐削弱,导致劳动力供需缺口进一步加大,行业亟须逐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作业效率。随技术发展和政策支持,无人环卫车(如图2所示)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同时,国家提倡环卫智慧化、智能化升级,现代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为无人环卫提供了更广阔的的应用市场。
无人巡逻车(如图3所示)主要是为提升工作效率,克服人工作业时存在的视野盲区、疲劳、专注力变化等局限。随着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在各种各样的环境工作的无人巡逻车的功能也在逐步完善,并在不同的技术领域有更高要求。
无人零售车(如图4所示)大范围的应用于智慧景区、商业街、园区、广场等场所,可销售饮料、快餐等多类产品。移动新零售实现了“货找人”模式,用户可利用扫码、招手、触摸显示屏等方式叫停无人售卖车,通过扫码支付选不一样商品。
自动驾驶技术的日益成熟,为救援侦察提供了新的可能,在地震等灾害发生后,传统的救援方式往往受到很大限制,而无人驾驶车则可以在不受地形等限制的情况下实现自主行驶以提供救灾服务。低速无人车在救援侦察领域的应用多为军事用途,其应用场景更丰富和成熟,典型无人侦察车如图5所示。
总体而言,低速无人驾驶车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实现真正常态化的落地运营项目并不多,行业整体刚刚起步。但随技术的发展、政策标准的逐渐完备以及产业链的成熟,低速无人驾驶行业或将进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阶段。
随着智能网联技术发展,无人清扫车、无人配送车、无人巡逻车、无人零售车等都已走进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低速无人车受关注度慢慢的升高。为支持推动低速无人车产业的更好发展,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主要政策如表1所示。
低速无人车产业还处于发展初期,有关标准体系尚不健全。近年来,为支撑低速无人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技术进步,低速无人车标准领域取得了一定突破,最重要的包含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项,区域标准1项,团体标准若干。
ISO 22737同时给出LSAD系统不同方面的性能要求,如动态驾驶任务、紧急操作(如紧急停止和最低风险操作)、危险情况识别、静态和动态障碍物检测和规避。
2022年7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有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低速线控底盘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列入2022年第二批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2022年9月,《低速线控底盘通用技术方面的要求》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标准规定了低速线控底盘的一般要求、线控底盘架构、电源和电气系统、光信号与照明、通信与接口、驱动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遥控操纵装置、标识标牌等要求。
2023年1月,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雄安新区区域标准第一批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低速无人驾驶专用车测试标准》列入2023年第一批雄安新区区域标准立项计划。作为我国低速无人车领域的第一个区域标准,雄安新区以创新开拓的思路,利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推动低速无人车测试标准建设,将为低速无人车在雄安新区的商业化运营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2018年9月,中关村智通智能交通产业联盟发布国内首个服务型电动自动行驶轮式车标准——T/CMAX 117-2018《服务型电动自动行驶轮式车技术规范》。该标准规定了服务型电动自动行驶轮式车的外观尺寸、最大载重量、最大设计时速、车辆倾倒性、自动行驶能力等技术方面的要求。2021年10月,联盟发布新版标准T/CMAX 117.1-2021,用于替代T/CMAX 117-2018。
此外,自2020年起,中国智能交通协会、深圳市智能交通行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围绕短途智能无人车配送服务、低速无人车城市商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功能型无人车、低速轮式智能无人快递服务车等不同应用场景、功能类型的低速无人车制定了数十项团体标准。
现行标准主要规定了低速无人车的整车级及部件级的相关性能要求,均未明晰低速无人车是属于机动车还是属于非机动车,或者别的产品类别。当前尚未有相关法规标准对低速无人车产品属性进行定义,低速无人车也就没有合法“身份”,给行业管理带来极大困难。亟须在国家标准中予以明晰产品属性,使其具备参与道路交互与通行的合法地位,为下一阶段对低速无人车进行交通管理提供依据。
总体而言,现行标准主要是针对低速无人车的不同功能定位,围绕基本性能、无人驾驶功能等方面制定了不同功能类型低速无人车的有关标准。低速无人车标准体系缺少统一规划,基础类、共性类、通用类等标准缺失,如信息安全、功能安全、数据安全、动力电池安全、碰撞安全等,尚未形成完善的标准体系。
除ISO 22737标准可供参考外,我国低速无人车标准领域目前仅有1项国家标准正在制定中,其他已发布的标准均属于团体标准。因不同社会团体依据自己成员需要制定了不同的低速无人车标准,团体标准各异、不协调,技术方面的要求不统一。同时,团体标准缺乏行业约束力,难以形成行业共同认可的技术规范。
低速无人车参与道路交互与通行后,将面临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等复杂道路工况,需要接受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部门的监管。因此,第一步是要在顶层设计时明确低速无人车的产品属性,使其具备合法“身份”,拥有路权,为后续广泛参与道路交互与通行提供法律依据。
为适应低速无人车发展新需求,构建科学合理的低速无人车标准体系特别的重要。建议统一规划低速无人车标准体系建设,兼顾技术创新和安全保障,优先建立从部件级到整车级的通用基础安全标准,形成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团体标准为辅的标准体系,支撑低速无人车产业的技术落地与安全运营。
低速无人车作为道路交互与通行的重要参与者,其产品质量安全将深刻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当前低速无人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建立低速无人车产品认证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将有效引导低速无人车产品质量安全不断的提高,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低速无人车颠覆传统汽车形态,不具有人类驾驶机构,构型多样灵活且创新多变,是汽车、机器人、互联网等产业交叉融合的新形态产物。低速无人车标准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涉及汽车、交通、信息通信等多个技术的融合,涵盖产品研制、检验测试认证、运营使用等多个环节,标准研制过程较为复杂。
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低速无人车的标准体系,从而不断满足低速无人车相关这类的产品的设计开发和产品测试等方面的需要,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和管理低速无人车产业提供技术参考,推动低速无人车产业可持续发展。
[1]李川鹏,王秀旭.浅谈低速无人车发展现状、挑战及建议[J].时代汽车,2022(02):23-24.
[2]芮子秋,赵佳雪,赵理玥.基于智慧城市视角的城市无人物流末端配送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1,43(08):140-142.